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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科
科主任及任教老師
賀翹楚老師
宗旨
1. 本科旨在提高學生對音樂的興趣,發揮個人的音樂潛能,使音樂成為生活一部分,陶冶性情。
2. 開拓學生的音樂視野,並提高學生對音樂之欣賞能力。
3. 學生透過參與音樂創作發揮創意和想像力。
4. 透過音樂學習,培養學生的九種共通能力 、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,並提升學生的自信心。
音樂科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
音樂科課程及評估模式
1. 各級均會學習樂器或使用電子教學工具進行演奏和創作,學生可從中獲得滿足感和學習互相欣賞。
2. 各級每年均有1-2份需要分組完成的課業,學生透過分組討論和協作,建立學生的自學能力、資料分析和整合的能力,並提升學生對演講的自信。
3. 音樂科主張使用促進學習的評估模式,因此不設期終筆試。音樂科在課堂以輕鬆愉快的競賽形式進行各課次的評核,在競賽過程中老師會即時解釋題目內容,學生需回家完成同一份課業。學習樂器的部分則會采用持續評估的模式。
音樂科延展活動
學生可參與本校恆常的音樂訓練班包括步操樂隊、中樂團、結他班、學校音樂節比賽訓練班等,學生亦可建議開設其他樂器課程 (人數足夠便可開班)。各個樂器訓練班會定期參與演出、比賽或交流活動,藉以累積經驗和擴闊視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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